日前,《“美麗南昌·幸福家園”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印發 ,南昌市將通過督查考核和獎罰問責,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各項工作取得成效,全面實現“干凈整齊、暢通有序、文明友善、和諧宜居”的目標。
考核對象延伸至街辦鄉鎮
《方案》明確,考核對象包括“美麗南昌·幸福家園”環境綜合整治涉及到的縣區、開發區、新區、相關企業、街辦(鄉鎮、管理處、工業園、縣城駐地鎮)。考核將采取多方監督、月度考核、季度考評三種方式進行。其中,多方監督是指由市督查考核辦將市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民、媒體等反映的問題進行匯總計分;月度考核是指由三大分指揮部分別制定考核方案、測評內容、評分標準,采取明察暗訪方式進行;季度考評是指由市督查考核辦委托第三方對考核對象進行暗查,并做好監督工作。在分值設置上,考核采取百分制計算,多方監督占6%,月度考核占90%(市容環境整治工程分指揮部∶城市交通暢通工程分指揮部∶城市文明提升工程分指揮部=3∶3∶3),季度考評占4%。
各城區(開發區、新區)負責對轄區內街辦(鄉鎮、管理處、工業園)進行考核評分并報市督查考核辦,市督查考核辦組織抽查核實后,按修正系數法進行換算排名,實施公布(三縣一區駐地鎮由市督查考核辦委托第三方進行季度考核)。
獎罰分明問責同步公平公正
《方案》指出,每季度,城區組名列前三位的分別獎勵60萬元、50萬元、40萬元,排名最后一位的處罰10萬元;縣區組名列前二位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排名最后一位的處罰5萬元;街辦(鄉鎮、管理處、工業園、縣城駐地鎮)組名列1至5位的各獎勵20萬元,名列6至10位的各獎勵15萬元,排名最后三位的分別處罰1萬元、2萬元、3萬元。
季度綜合評分(多方監督、月度考核、季度考評)連續兩次排名末位且均低于85分的縣區、相關企業分管領導,在指揮部調度會上說明情況;連續三次排名末位且均低于85分的縣區、相關企業主要領導,要在指揮部調度會上說明情況。被考核單位在工作中,因失職、執行力不強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市督查考核辦實行通報。
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執行力強、效率高,人財物科學調度,體制機制、管理模式、創新經驗在全市被推廣的縣區,參照市委辦公廳《關于增設“三令制”考核獎勵分值項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環境綜合整治考核中計算獎勵分值。市財政籌備專項獎勵資金,根據季度考核結果,獎金直接撥付至獲獎單位,允許受獎單位按20%的比例及規定程序獎勵“美麗南昌·幸福家園”環境綜合整治中的有功人員。罰金由市財政從受罰單位的下撥經費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