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房管局: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立即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整治活動。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電視電話會議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號)精神,結合近期我廳印發的《關于開展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督查的通知》(贛建房〔2016〕20號),按照企業自查自糾、市縣全面檢查的方式,形成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各項任務分解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立即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整治活動。
二、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房地產開企業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違規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捂盤惜售等九項不正當經營行為。并視情節輕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書面警示、約談、通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嚴格資質審查、停止商品房合同網簽等措施,不正當經營行為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營造有利于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良好氛圍。加大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整治活動的宣傳力度。及時在新聞媒體上公布整治活動進展情況和違法失信的企業名單,樹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導向和氛圍。查處違規情況及時報送省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省廳將于12月組成督查組,對各設區市開展督查,并通報結果。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