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建設局(建委)、規劃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園林局、水務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國家級風景名勝管理局(管委會),有關行業學(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省建設行業科技進步,綠色發展,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根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9號)、《江西省民用建筑節能和推進綠色建筑發展辦法》(省政府令第217號)和相關產業技術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工程建設實際,在廣泛征集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編制了《江西省建設領域第一批限制、禁止類技術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經公示、專家論證,現予以發布,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目錄》要求,不得使用禁止類技術產品,不得超范圍使用限制類技術產品。
二、各級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目錄》的宣貫,并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全面禁止或嚴格限制使用《目錄》中所列技術、產品,積極推廣、扶持和發展相關替代技術、工藝和產品。
三、實施中的有關問題請與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聯系,聯系方式:0791-86237097 86258762;聯系人:羅宇萍、余海浪。
附件:江西省建設領域第一批限制、禁止類技術產品目錄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