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建設局(建委):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清理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的通知》(建標造函[2017]73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我省注冊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行為清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清理對象
省內所有注冊執業的造價工程師(共計2987名)。
二、工作內容
主要圍繞全省執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員中存在的在注冊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以欺騙手段取得注冊資格、注冊企業與本人實際受聘企業不一致、注冊在兩個及以上企業等違規行為進行清理,通過清理達到摸清底數、夯實基礎、限期整改、規范執業行為和秩序的目的。
三、工作安排
全省開展清理注冊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工作分省直、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組織實施,涉及省直管單位的人員清理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實施;其它人員的清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分別由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職能管理機構負責實施。整個清理工作從6月初開始至10月底結束,7月上旬前為清理對象的自查階段;7月中旬到9月中旬為管理機構的檢查階段;9月下旬為檢查工作情況的匯總和上報階段;10月份為我廳組織抽查及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處理階段。
四、其它要求
1、各級管理機構要依法加強對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行為的管理,除加強日常的監管外,還應在企業升級、延續、變更等管理過程中,嚴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行為的動態管理,大力推行信用管理機制,切實從源頭上遏制“掛證”現象的發生。
2、各負責清理“掛證”的管理機構在工作中要加強同行業有關執法和其他執業資格管理部門的協同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本次清理工作取得實效。
3、各地在清理工作結束后,請在9月底前以設區市為單位(省直管試點縣[市]報至所在設區市匯總)將清理工作總結及存在的問題材料報至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局。
聯系人:舒培 聯系電話:(0791)88319060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6月3日
附件: 關于清理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的通知
建標造函(2017)73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造價工程師注冊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造價工程師注冊和執業行為,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和有關工作要求,現就清理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行為通知如下:
一、各管理機構要加強造價工程師的注冊執業管理,對造價工程師在注冊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以欺騙手段取得注冊、注冊企業與實際受聘企業不一致、注冊在兩個及以上企業等違規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各管理機構在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進行監管,以及對企業升級、延續、變更等日常管理過程中,要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行為的動態管理。對發現的造價工程師違規“掛證”行為,要求企業進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各管理機構要逐步建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信用管理機制,將違規“掛證”、行政處罰等違法違規情況作為工程造價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的不良行為,記入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管理,井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各管理機構要加強同有關執法和其他執業資格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掛證”注冊舉報投訴做到“有訴必查”,并及時將檢查情況報我司。同時,我司會針對舉報投訴線索進行抽檢核查,其結果將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