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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年8月26日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昌市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全面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辦質電〔2021〕45號)和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當前我省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充分認清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重要性,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當前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指示精神以及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南》(建辦質函〔2020〕489號)要求,嚴之又嚴、細之又細的落實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體系,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防控管理預案,充分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臺賬,隨時監控施工工地疫情變化,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聚集性傳染、杜絕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強化內部管理,落實疫情防疫措施
要督促參建各方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實施全封閉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建筑工地現場人員外出流動,全面落實工人實名制管理。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入口要24小時設立體溫監測點,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碼查驗,核對人員身份、健康狀況和等級,落實“一人一檔”制度。嚴格要求建筑工地人員在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進入食堂、會議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不得參加集體活動。施工現場、機械設備、辦公、宿舍、食堂等區域需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消毒殺菌處理,做好通風、消毒等防疫工作。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辦公區應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做到“五有”,即有專職衛生員、有疫情監測點、有檢測隔離點、有必備的醫護用品、有嚴格的檢測。口罩、消毒液、體溫檢測設備等衛生防疫用品,做到儲備充足、隨用隨調,確保施工現場每名從業人員日常需求,確保施工工地環境衛生安全。
三、嚴格人員排查,摸清疫情防控底數
一是持續加大對進入施工現場人員的排查力度,確保全覆蓋、無死角。若發現14天內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屬地社區報告,積極主動的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非必要不外出”。所有建筑工地人員應遵守屬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員應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則,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動,外出人員應如實報告行程,特別要避免前往中高風險等級地區,最大程度降低傳播風險和減少交叉感染風險。
四、加強教育引導,加快推進疫苗接種
一要加大對建筑工地人員疫苗接種政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員的疫情防范意識和防控能力。二要教育引導建筑工地人員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加強個人防護,確保建筑工地疫情防范要求落實到每一名人員。三要高度關注建筑工地未接種疫苗人員情況,詳細查詢未接種原因,確保建筑工地人員做到“應接盡接,應接必接”,對屬于疫苗接種禁忌癥人員要有醫院相關診斷證明或接種點醫生的篩查意見,對于臨時疫苗接種禁忌人員要持續做好動員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人員盡快完成全員接種。
五、嚴格工程監管,堅決防止盲目搶工期
一是督促工程項目參建單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二是嚴格檢查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鋼結構安裝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現場高處墜落安全防護情況。三是嚴把“到崗履職關、材料檢測關、過程控制關、質量驗收關”,重點加強對混凝土、鋼筋等質量管理,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確保安全。四是要認真落實臺風、汛期極端天氣各項措施要求,嚴格制定應對措施,加強巡查檢查力度,遇極端天氣該停工的必須停工,該撤離的必須及時撤離,確保施工工地汛期安全。
六、嚴格值班值勤,強化應急值守
要積極配合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帶頭模范作用,深入一線,及時協助實施管控措施。要加強疫情防控形勢分析研判,查找疫情防控短板漏洞,因時因勢調整完善防控策略。在建工程項目部要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統籌安排好高溫、汛期等條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異常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及時上報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施工現場穩控處置,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和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8月13日